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6-06-03 18:00

·文章来自公众号“EDU教指委”

各相关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有关要求,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教指委”)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条件

       1.申报的教学成果应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各申报单位(个人)原则上应报送教育教指委所属教育类、文秘类、中文类专业和公共基础课(除思政、体育、外语、军事、信息技术等之外)相关领域的教学成果。申报的教学成果一般应获得省级或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每个单位(个人)限报1项。

       2.各申报单位(个人)须在本单位公示拟推荐申报成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推荐的方可申报。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4.成果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5.往届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特别创新或重大突破不能参与本届申报。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奖励。

       6.教育教指委可推荐不超过1项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成果。

       7.同一成果(相同完成人或单位、相同成果内容)不得多途径申报、拆分申报。

二、评审推荐办法

        教育教指委组织专家对受理成果集中进行评审,确定4项成果推荐2026年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

三、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服务教育强国建设,以产定教、以产引教、以产改教、以产促教,推动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3.坚持深化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等教学关键要素改革,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能力培养。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包括主要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包括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支撑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PDF格式);其他与成果有关的必要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文档(PDF格式),支撑材料仅提供电子文档。

       2.线上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个人)于6月12日前将公示文件、成果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以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WORD和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edujzw2024@163.com,逾期不予接受。

        教育教指委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8801274378

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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