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关于贯彻实施《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马上咨询

    关于贯彻实施《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位理事、会员,各有关高校:


           2012年,教育部将秘书学教育列入本科目录(专业代码为:050107T)。之后,有关高校陆续开设了秘书学本科教育,已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为了适应国家对高等教育的要求,培养新时代优秀秘书人才。秘书学专业委员会经过多次反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高校的意见,编制了《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秘书学国家标准》),报请教育部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已于2021年11月25日审定同意印发。


           《秘书学国家标准》的审定印发,是秘书学专业教育盼望已久的事情。《秘书学国家标准》的审定印发使秘书学本科专业教育有了遵循,有章可依,必将推动秘书学本科专业教育有更好的发展。为此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在本单位的网站上登录,在有关刊物上登载《秘书学国家标准》,进行宣传推广。


           二、请各单位认真传达教育部中国语言文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复函”,研究《秘书学国家标准》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已经开设秘书学本科专业教育的院校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参照《秘书学国家标准》调整教学计划。准备开设秘书学本科专业教育的院校可依照《秘书学国家标准》安排本单位的教学计划。


           三、我会计划在2022年上半年,适时召开研讨会,专题研讨《秘书学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


           四、我会计划2022年第四季度,适时召开《秘书学国家标准》实施经验交流会,请有关高校介绍《秘书学国家标准》贯彻实施的经验,以推动《秘书学国家标准》在各有关高校的贯彻实施。


           请各单位做好准备,积极报名参加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共同努力,把秘书学专业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学专业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

    下载附件:

    《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pdf

    《教育部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同意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复函》.pdf

    本文链接 zchwedu.com/article-detail/NZy8dVDB

    京ICP备2001873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4498号